“男子涉與親妹亂倫” 高等法院近日審理一宗駭人聽聞的亂倫案件。現年24歲的男子L.H.C.N.,被控於2013年至2016年間,即他年僅11至14歲時,多次與當時只有7至10歲的親生妹妹X性交、口交及手淫,共被控4項亂倫罪及3項向16歲以下兒童作出猥褻行為罪。案件在高等法院續審,庭上披露的案情令人震驚。
11歲問7歲妹「可唔可以試下扑嘢」 數年間多次犯案
控方開案陳詞指,案發時被告與X、父母、祖父母、曾祖母及家傭同住沙頭角。兩人首次發生性行為時,年僅11歲的被告在X的睡房內,直接問當時只得7歲的X:「可唔可以試下扑嘢?」X回應「冇問題」,兩人隨即發生性行為。
約一個月後,被告再次提議性交,X配合。約一星期後,X在客廳為被告手淫,其後在浴室為被告口交。約兩周後,X在客廳再次為被告手淫及口交,並在沙發上性交;同日晚上,兩人再在睡房內發生性行為。被告在錄影會面中承認,兩人曾「扑嘢、口爆、打飛機,一次過做晒」。
被告在警誡下承認「嗰時我好細個,不過我認我有做過,我依家都好後悔」。但他多次強調X沒有反抗,聲稱「後面嗰啲,仲有3、4、5次,係佢(妹)要求嘅」。
驚爆長兄亦曾對妹下手 兩兄弟「大家都好驚訝」
案情最令人震驚的發展是,被告在錄影會面中透露,家中長兄亦曾對X作出類似行為。被告稱,在第三、四次性接觸期間,X告訴他:「其實大哥哥都有咁樣對我做過。」被告其後在就讀中二、中三時向長兄提及此事,長兄承認自己亦曾對X作出類似行為。
被告形容當時的反應:「(當時)大家都好驚訝,大家都咁樣對阿妹。」這一驚人供詞意味著,X可能在年幼時遭受兩名兄長的多次性侵犯。
事主壓力爆煲𠝹手自殘 向社工揭發事件
多年來承受的巨大心理創傷,最終令X在2020年徹底崩潰。控方指,X因壓力「爆煲」出現自殺傾向,曾有自殘行為,試圖𠝹手自殺,需入院治療。在治療期間,X終於向社工透露了自己多年來被兩名兄長性侵犯的經歷,社工其後通知了X的父母。
控方:被告成熟程度高於一般兒童 明知行為嚴重錯誤
控方在庭上指出,被告案發時已接受性教育,清楚知道自己的行為是嚴重錯誤。控方將傳召被告的中學及小學老師作供,證明被告當時的成熟程度高於一般兒童。控方強調,兩人之間重複發生性關係,並非一時貪玩可以解釋。
X最終於2021年12月報警。據了解,警方接報後上門拘捕被告、其長兄、父母及外婆共5人。案件編號為HCCC302/2023。
案件重點一覽
| 項目 | 詳情 |
|---|---|
| 被告 | L.H.C.N.(現年24歲) |
| 事主 | 被告親妹X(案發時7至10歲) |
| 案發時間 | 2013年9月至2016年7月(被告11至14歲) |
| 控罪 | 4項亂倫罪、3項向16歲以下兒童作出猥褻行為罪 |
| 犯案行為 | 性交、口交、手淫(共約5次) |
| 首次犯案 | 11歲被告問7歲妹「可唔可以試下扑嘢」 |
| 案發地點 | 沙頭角住所 |
| 驚人供詞 | 被告稱長兄亦曾對事主作出類似行為 |
| 揭發經過 | 事主2020年壓力爆煲自殘入院,向社工透露 |
| 報警時間 | 2021年12月 |
| 案件編號 | HCCC302/2023 |
案件將於下周一(9月7日)在高院續審。